紀檢督察(2021年第1期) 簽發:李進
為進一步加強作風效能建設,切實提升執行力,促進公司各項規章制度落實到位,根據公司黨支部的部署和要求,現將四月份督查情況通報如下:
一、總體情況
各部門工作作風、工作紀律整體情況良好,人員能嚴格遵守考勤制度、值班制度、崗位制度,做到各安其位、各司其職。
二、考勤情況
公司本部、人防部、技防部、物業服務中心、順安汽車檢測考勤正常,無缺卡、遲到早退人員;
押運部:陳建、崔懷海、周慶遲到。
三、工作紀律情況
公司本部、技防部、順安汽車檢測無違反工作紀律人員。
押運部:張軍軍、阮建平違反槍庫交接操作規程。
人防部:廉政教育中心洪德林、陳友宏;奧體中心冒玉華;明龍時裝王斌;鋼球廠孫海濤;外國語學校楊興民;車管服務中心許德如;稅務局本部周小云;皋鑫電子郭成建;制皂集團張新友;大昌電子段國兵;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王??;白蒲稅務分局黃長金在崗打瞌睡。 行政中心梁林學;搬經水廠朱海兵;火車站徐強在崗不履職。浦發銀行管永莉在崗未著裝。高鐵南站陳勇俊、孫健、盧永紅值班室夜間熄燈。劉海小學冒志明脫崗。行政中心孫征福值班室衛生差。麗都花苑徐施松、朱衛建執勤記錄不規范。
物業服務中心:文印室文印人員劉云違反規定在工作電腦上安裝其它設備。
四、通報批評
(見附件)
希望各部門和個人要引以為戒,進一步提高認識,明確責任,并對照制度,自查自糾,切實推動工作具體落實和隊伍素質的提升。下一步,公司將加強督查力度,推進常態化、規范化、制度化,對督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報,對典型事件將公開曝光,嚴肅追究各相關人員的責任。
附:《關于對保安員繆小俊的處理決定》
如皋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
二0二一年四月三十日
附:
關于對保安員繆小俊的處理決定
公司各部門、各單位、保安中(分)隊:
人防部保安員繆小俊因對正常調整崗位不滿,認為是服務單位某領導個人所為,于2021年4月9日夜間和4月10日晨兩次撥打該領導電話對其進行謾罵,嚴重干擾他人正常生活。其行為不僅違反了《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相關規定,更嚴重影響了公司整體形象。
為嚴肅公司紀律、教育他人,鑒于服務單位領導諒解繆小俊行為的基礎上,經公司研究決定:
一、對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如皋市廉政教育中心保安分隊通報批評,并取消該分隊本年度評先評優資格。
二、對當事人繆小俊通報批評,扣除考核獎200元,取消其年度評先評優資格。
特此決定。
如皋市保安服務有限公司
二○二一年四月十六日